加班時數上限新增單日彈性上限
因應排班人員較容易會有上班時數變動的可能性,且配合法規一日總上班時數為12小時,Femas HR 優化單日加班時數上限設定,可透過彈性時數設定同時滿足 上班4小時+加班8小時 或 上班8小時+加班4小時,以下提供設定方式 :
● 固定:優化前的加班時數上限,用於填寫固定時數直接限制加班上限。較適用於上班時間固定者、公司有固定時數限制者。
● 彈性上限:本次優化功能,填寫單日總時數-[額定工時/出勤工時/實到工時]。較適用於上班彈性者,加班上限僅作用在加班申請當下已存在時數,如後續有變更班別、出勤,需重新申請才會阻擋。
→ 舉例1:班別排定10小時,加班上限為12-10(額定工時)=2,可申請2小時加班
→ 舉例2:班別排定10小時,尚未出勤,加班上限為12-0(出勤工時)=12,可申請12小時加班
→ 舉例3:班別排定10小時,出勤9.5小時,加班上限為12-9.5(出勤工時)=2.5,可申請2.5小時加班
出勤工時/實到工時建議需設定上班後才能申請加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