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保險勞退➜二代健保作業➜投保單位補充保費➜保費扣繳作業支付薪資總額的金額是如何來的?圖一
支付薪資總額的金額系統是去抓薪資➜所得稅管理➜所得稅資料維護➜右上角的給付總額圖二
圖一

圖二

補充:
薪資所得總額
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1.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
2.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 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不在此限。
應列入補充保費計算之薪資所得,凡所得稅格式代號為50之項目皆屬之:
1.不拘發放形式:現金、禮卷
2.不論發放對象:公司員工、負責人、兼職人員
3.不論發放性質:獎勵、補助
若發現支付薪資總額與給付總額不一致,請先從以下兩點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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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非「50」類型的所得稅申報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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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其他月份的所得之給付日期填寫錯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