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至人事→組織管理→人員異動→離退,點選[查詢條件]搜尋需要回任的員工離退紀錄,點選狀態欄[回任],編輯離退人員回任資料。請注意:如員工回任後的員工類別、部門、職稱等有變動,請確認是否正確填寫。如員工回任後需恢復離職前的薪資、保險、勞退及眷屬保險紀錄,請檢查是否已勾選[一併恢復薪資、保險、勞退記錄]及[一併恢復眷屬保險記錄]。若不需回復,則無須勾選。離職回任後會以實際回任日做為新的到職日期,並重新計算年資。若回任前年資也需要納入計算特休天數,請至人事→組織管理→員工管理,點選「查詢條件」搜尋到該員工資料,於「到職前年資」欄位輸入年份及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