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時人員特休=部分工時出勤總工時 / 基準總工時*特休天數
部分工時人員工時比例=部分工時出勤總工時 / 基準總工時
基準總工時=主要行事曆扣除休息日、例假日 * 參數設定每日工作時數=全時勞工正常工時
注意:鋒形系統請選擇台灣行事曆(人事行政局行事曆)為主要行事曆,否則基準總工時會計算錯誤
參考依據
依據勞動部106年1月6日勞動條1字第1050133131號
(1) 勞工每週工作日數與全時勞工相同,僅每日之工作時數較短,
(2) 勞工每週工作日數與全時勞工不同,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滿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者,自受僱當日起算,6個月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勞工 6 個月正常工作時間之比例;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滿 1 年以上者,
部分工時人員的特休計算,需時間的經過才能計算出正確的基準總工時及部分工時出勤總工時,例如滿半年以後才計算滿半年的特休,滿一年後才計算滿一年的特休,無法像月薪人員可以預先算出特休。
計算部分工時人員特休,可到差勤➜年度可休天數核算作業➜文件➜下載EXCEL檔,裡面有詳細的計算公式說明
請參考下面的例子:
下面的例子為正職轉兼職的計算方式,若一直為兼職人員,則正職任職日數會為0,計算時也不需要計算全職任職期間的工時比例。
若一整年皆為兼職人員➜工時比例=部分工時出勤總工時 / 基準總工時
註1:基準總工時是依主要行事曆的工作日工時加總計算,系統會預設排除休息日與例假日。
|
註2:部分工時出勤總工時係依員工於指定期間內實際出勤之時數加總計算含差假,也就是系統出勤資料維護(出勤明細)的出勤時數加總。
可到員工差勤統計查詢,選擇欲查詢之區間,並勾選「一併統計出勤、實到工時」後即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