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復職後,如何承認之前的年資?
當員工離職後再次回任,管理者若需將該員工離職前的年資併入計算,可透過系統的「到職前年資」設定功能,直接將過往年資累計至現職資料中。
設定步驟
請依照下列路徑操作,將員工過往年資補登至系統:
- 進入系統後,點擊「人事」➝「組織管理」➝「員工管理」。
- 於員工列表中搜尋並點擊該名已操作復職的員工姓名,進入「員工資料」頁面。
- 點擊頁籤中的「3.年資」。
- 於「到職前年資」欄位中,輸入該員工過往累積的年或月數。
- 完成輸入後,點擊「儲存」以確保資料生效。
系統操作檢核表
| 操作情境 | 系統檢核邏輯 | 建議處理方式 | 預期結果 |
|---|---|---|---|
| 員工復職年資併計 | 系統依據輸入的「到職前年資」與「現職到職日」加總計算 | 確認員工離職紀錄與過往年資證明 | 系統自動將過往年資累計至總年資統計中 |
| 誤植年資數字 | 系統依照欄位數值更新 | 重新進入「3.年資」頁籤修正數值 | 系統重新校正該員工之年資顯示 |
注意事項
若員工離職期間較長,建議人資確認公司內部規章對於「年資併計」的具體定義與適用範圍,並於系統中正確填寫對應的年資數值,以確保後續特休天數與相關福利計算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