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緩衝5分鐘(不含)不算遲到,該怎麼設定?
協助企業設定出勤緩衝時間,確保員工在特定時間內打卡不被系統判定為遲到,提升差勤管理的彈性。
設定緩衝時間步驟
若需調整遲到定義,請依照下列路徑進行設定:
差勤➝基本設定➝出勤班別管理➝點入班別➝點擊「時段資料(異常判定標準)」➝點入出勤時段,進入「編輯時段資料」畫面➝於「遲到/曠職定義」,設定遲到定義為晚到達6分鐘以上➝儲存>確認修改。
緩衝邏輯說明
| 操作情境 | 系統檢核邏輯 | 建議處理方式 | 預期結果 |
|---|---|---|---|
| 緩衝5分鐘(不含) | 若設定緩衝為5分鐘,打卡時間等於上班時間後5分鐘內皆不算遲到 | 在「遲到寬限時間」欄位填入 5 |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 5 分鐘內打卡,系統不計入遲到紀錄 |
常見問題排除
若設定後系統仍將緩衝內的打卡判定為遲到,請確認以下事項:
- 確認「時段資料」內的班別時段是否正確對應到員工的排班。
- 確認是否已點擊「確認套用」儲存變更。
- 若公司有跨日班別,請檢查該時段的日期區間設定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