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留停後直接離職,該怎麼處理?
當員工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決定不再回公司上班並直接辦理離職時,人資需透過系統完成「復職」與「離退」兩項程序,以確保人事資料與離職生效日紀錄正確。
處理步驟說明
若員工申請留職停薪(例如 2026/05/01 至 2026/05/31),預計於 06/01 復職,但在留停結束時決定直接離職,請依序執行以下操作:
| 操作情境 | 系統檢核邏輯 | 建議處理方式 | 預期結果 |
|---|---|---|---|
| 設定復職狀態 | 系統需先結束留停身分 | 人事➝組織管理➝人員異動➝留停>實際復職日填寫「2026/05/31」 | 員工恢復在職狀態 |
| 操作離退作業 | 離退生效日需大於或等於復職日 | 人事➝組織管理➝人員異動➝離退>新增員工離退資料>生效日設定「2026/06/01」 | 完成離職程序 |
注意事項
離退的「生效日」代表員工正式離開公司編制、不再具備員工身分的第一天。請務必確認「生效日」設定正確,以避免影響後續薪資結算與勞健保退保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