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停班日若不給薪,系統可以處理嗎?
颱風停班期間,若公司依據法令規定不給予薪資,系統支援透過設定「颱風無薪假」來自動計算扣薪金額,協助人資與薪酬人員精準處理薪資結算。
設定步驟說明
若需設定颱風停班日不給薪,請依序完成下列四個步驟:
步驟一:前往「差勤」➝「基本設定」➝「假別管理」,點擊「新增」建立一個「颱風無薪假」,並將類別歸類為「無薪假」。
步驟二:前往「差勤」➝「日常維護」➝「差假資料維護」,點擊「新增」旁的倒三角形,選擇「批次新增」。在此功能中,可以針對全公司、特定部門或特定員工輸入「颱風無薪假」。若颱風假未達整天,請於起訖時間欄位輸入實際請假時段。
步驟三:前往「薪資」➝「薪酬規劃」➝「計薪參照表(Z表)設定」,設定「Z27」為「颱風無薪假時數」。類型請選擇「差假資訊」,並勾選步驟一所設定的「颱風無薪假」。
步驟四:前往「薪資」➝「薪酬規劃」➝「薪資結構管理」➝「薪資結構(項目及公式)」,點擊「新增」。建立一個新科目「天然災害扣薪」,並在自訂公式欄位輸入:=ROUND(Z27*S1)。
「Z27」與「1」均非固定值,請依照您的系統環境Z表項目與薪資科目項目代碼實際設定內容而定。
操作情境與邏輯表
| 操作情境 | 系統檢核邏輯 | 建議處理方式 | 預期結果 |
|---|---|---|---|
| 颱風停班日不給薪 | 系統比對差假資料與Z表設定 | 透過薪資結構公式自動扣除 | 薪資結算時自動扣除對應時數薪資 |
| 僅部分員工需扣薪 | 批次新增時篩選特定對象 | 僅針對該部門或人員輸入假別 | 僅受影響員工薪資異動 |
| 非整日颱風假 | 比對起訖時間時數 | 輸入正確的起訖時間 | 系統自動換算正確時數進行扣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