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人員加班費倍率計算設定:合併每日出勤時數與加班時數
時薪人員的每日出勤時數常有不固定情形,若公司規定需在超過每日額定工時(例如 8 小時)後,才開始以加班費率計算,可透過「員工類別管理」進行設定,合併計算「加班承認時數」與「出勤時數」(針對每日出勤時數不定的時薪人員使用),精確控管加班費發放段數。
加班費計算設定方式
若需調整加班費率計算區間,請依照下列步驟進行操作:
- 前往系統路徑:差勤➝基本設定➝員工類別管理。
- 點選員工類別進入。
- 於「加班費率設定」區塊中,根據公司規定的額定工時調整段數邏輯。
| 操作情境 | 系統檢核邏輯 | 建議處理方式 | 預期結果 |
|---|---|---|---|
| 一般公司(額定 8 小時) | 預設第一段為 0-8 小時 | 無需調整 | 系統自動依預設倍率計算 |
| 額定工時為 9 小時 | 需將加班費率第一段區間拉長 | 設定第一段為 0-9 小時,第二段為 10-11 小時,第三段為 >11 小時 | 加班單時數將依據新的段數區間進行費率換算 |
範例說明
一般時薪人員加班費計算,系統預設平日第一段為0-8小時,第二段9-10小時,第三段>10小時(因一般公司上班時數為8小時) 假設員工時薪為 180 元,每日出勤08:00~12:00共 4 小時,加班申請13:00~20:00共 7 小時:
- 第1段( 0 - 8小時) 出勤時數4時+加班單4時
- 第2段( 9-10小時) 加班單2時
- 第3段(11-12小時) 加班單1時
- 加班費=(4*1+2*1.34+1*1.67)*180=1503元
若公司員工的出勤班別額定工時為9小時,且希望平日出勤9小時內算加班費費率第一段, 須將「員工類別管理」中的平日第一段設定為0~9小時,第二段為10-11小時,第三段>11小時
- 計算邏輯:系統會先將出勤時數與加班時數合併計算。
- 加班費發放紀錄:系統會自動將加班單的時數歸入正確的費率段數,確保加班費核算符合公司內部規範。
*其他不同工時,調整方式同上
如此在加班費發放紀錄維護放的段數才會符合公司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