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設定下班後需間隔30分鐘才能開始加班?
協助企業落實勞工休息權益,確保員工於下班打卡後,須經過至少30分鐘的休息時間,系統方可受理加班申請或記錄加班時數,避免過勞並符合法規要求。
線上打卡處理方式
若採用刷卡方式記錄加班,請依照下列路徑進行設定: 差勤➝基本設定➝出勤班別管理➝基本資料頁面>設定加班打(刷)卡另刷加班上/下班卡,並確保系統設定強制於下班卡時間後30分鐘方能進行加班打卡。
加班表單申請限制
若採用表單申請方式,請依照下列路徑進行參數設定: 表單➝參數設定➝表單申請頁面➝加班表單。
| 操作情境 | 系統檢核邏輯 | 建議處理方式 | 預期結果 |
|---|---|---|---|
| 平日加班申請 | 檢查下班時間與加班申請時間間隔 | 設定為「上班時間內無法加班(不含休息時間)」或「下班後才能加班」 | 系統自動檢核間隔時間 |
| 加班申請間隔 | 限制下班後至加班開始之緩衝時間 | 設定下班後需間隔「30」分鐘以上 | 系統自動阻擋未滿30分鐘之申請 |
注意事項
系統將依據上述設定自動檢核員工送出的加班申請單。若員工於下班後未滿30分鐘即送出申請,系統將依據參數設定阻擋該申請單,確保公司加班管理流程符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