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考量國際疫情持續嚴峻,為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4天至2月22日再開學。針對12歲以下學童,家長可以有一人請「防疫照顧假」,最多請4天,雇主一定要准假,但不一定要給薪。
系統設定步驟如下:
1.新增假別:防疫照顧假,請參考如何設定員工假別操作說明。
2.若不支薪,請至薪資→薪酬規劃→計薪參照表(Z表)設定:點入Z9家庭照顧假時數,在類型欄位一併勾選防疫照顧假(如附圖),系統自動計薪時會將防疫照顧假等同事假與家庭照顧假扣薪計算。

3.如有特殊情況,請與客服人員聯繫。